交协之窗

驾驶员的健康关涉大众安全

发布日期:2019-09-06 浏览数:3849

 

健康颇像金钱,“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拥有,不觉得什么;没有,便很不自在。当然,健康比金钱珍贵多了。可是,偏偏有一位不速之客,常来夺取我们的健康,让我们措手不及,那就是疾病。疾病,大多数情形只是关乎自己及家人,却也有少数情形关乎社会大众,甚至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说起来,有点让人难以置信,乃至心里发毛。

今年7月17日,一度霸屏的“常州7.17交通事故”视频和照片,至今想来仍心有余悸。据警方通报,这次事故造成13人受伤,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未闻事故中众多受害者有谁违反交通规则,未闻有谁意识到他人的身体状况关联着自己的安危存亡。意外袭来,仅在数秒之间。

据悉,肇事车辆驾驶员徐某2017年诊断为尿毒症早期,2018年8月诊断为慢性肾衰竭,并伴有慢性肾炎综合征、高血压三级、肾性贫血、心功能Ⅲ级;同年9月做了腹部安装腹膜透析管手术,自主进行“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腹透治疗;今年4月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中度贫血、心功能不全;经医院诊断和组织医疗专家会诊,徐某在事故发生时的状态符合“癫痫”的“痫性发作”,其“尿毒症、高血压病、心功能不全”是“癫痫发作”的可能诱因。

值得注意的是,徐某持有C1驾驶证,2007年11月29日初次领证,2012年8月24日由外地转籍至常州市,2013年11月25日期满换证,驾驶证有效期为2023年11月29日。不妨假设,徐某初次领证、转籍、期满换证时,其身体状态都是正常的,提交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也是真实的。可是后来,在其驾驶证的有效期内,接二连三生发许多疾病,身体健康每况愈下,最终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其个人不幸,便转化为众多不确定他人的不幸,扩大为社会的不幸。

当然,也有驾驶员抓住疾病突发的瞬间,处置得当,从而避免灾祸发生。如今年3月2日南宁公交司机卢滨,在行驶过程中突发高血压,晕倒前他先靠边停车拉好手刹,确保了车上乘客安然无恙,也避免了路上行人和车辆遭遇不测之灾。再如2015年4月26日,长春公交司机赵师傅突然踩了一脚急刹车,受伤受惊吓的乘客发现司机耷拉的头已磕在机器盖子上,嚷着拨打120,赵师傅却缓缓醒来说,没来得及吃早饭,天气又热,刚才晕倒了。

国家标准《GB18463-2001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及其测评要求》之4.6和5.1明确规定,必须“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及生理缺陷”,该标准之4.5血压要求,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而徐某是高血压三级,即收缩压大于180、舒张压大于110;卢滨晕眩后在医院测量血压,收缩压250、舒张压152。《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表》也要求本人如实相告是否: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等。卢滨和徐某春皆已不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

残酷的事实表明,阿兰贝尔会深度打盹,机动车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认真重视。国家标准《GB18463-2001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及其测评要求》的落实,不仅始于考取驾照,还须一丝不苟地贯穿于驾照的年检和日常管理。设想一下,如果驾照年检或期满换证时,严格有效地检查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如果负责驾照年检的管理机构切实分享驾照持有者的医院诊疗信息;如果相关法律严格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如实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决定继续持有还是注销驾照,那么徐某多年前就该注销驾照从而不能再驾驶机动车,3死10伤的“常州7.17交通事故”就不会降临人间。

(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