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协之窗

我市率先完成小吨位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

发布日期:2020-07-09 浏览数:4016

 



根据江苏省2020年全面开展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安排,常州市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本港籍船龄20年以下、100至400总吨运输船舶的改造,据市交通执法部门最新统计,我市此类船舶共计1015艘(其中,常武地区244艘、金坛区372艘、溧阳市399艘),目前该类船舶已基本完成实际改造,剩余15艘预计于6月底内全部改造完成,实现了时间过半、应改尽改、全省率先的工作目标。

实施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是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关于水污染防治的部署和要求,推进船舶水污染的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为保护和改善区域水环境作出贡献。为确保这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常州市交通执法部门“三个突出”保驾护航:

一是谋划启动突出早。2019年底开始谋划、2020年初出台常州市400总吨以下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实施方案;1月7日交通执法支队组织安装厂家、航运公司等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1月17日在运河西港正式试点开始实施船舶改造,农历年前完成5艘船舶试改,为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

二是工作推进突出快。一方面积极协调改造船舶、企业,建立专门联络工作群,及时调度船舶开赴现场实施改造,确保了船舶等待时间短不误船期、企业持续改造施工不等船;另一方面,积极筹划,在苏南运河西港改造点之外,另行在阳湖大桥水上服务区新设改造点,缓解场地有限问题,加速改造进度。船舶检验上,根据改造进度,安排专人验船师跟踪做好现场检验工作,确保不因检验进程延误船舶实际改造;组织航运公司、安装厂家提前做好改造资料收集,并且能后补的允许后补,船舶检验通过、资料齐全后,立即发证,目前已经完成发证112艘。

三是服务举措突出实。出实招、干实事,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改造复工,压减疫情对改造工作的影响,组织召开复工对接和推进会议,明确要求改造施工人员、船民和检验人员的防护注意事项;组织航运公司、设备安装企业等通过轨迹查询、个人申报登记、健康码申报、测量体温等多举措做好改造船舶船员、施工人员的健康情况监测,确保开赴改造点的施工船舶、船员以及改造施工人员无高危疫区旅行航行史,健康情况正常,无疫情发生危险;为赴现场检验的人员配备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率先在3月10日正式开始了改造复工复检工作。

下一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将全力推进后续检验发证、档案完善、协助企业申领补助资金等收尾工作,确保开好头、更要收好尾。(袁琪 沈燕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