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协之窗

杜绝酒驾,侥幸心理要不得

发布日期:2020-12-10 浏览数:2822

 


据11月3日《常州日报》消息,11月1日晚近10点,交警查酒驾时,对牌号为苏D/90××学的教练车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测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毫克/100毫升。王某是我市某驾校教练,当晚与朋友聚会时喝了酒,心想饭店离家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了。没想到,路上被抓个正着。

酒驾醉驾者,多是侥幸心理的俘虏。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和控制能力自信满满,认为上路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即使成千上万的酒驾醉驾交通事故给他人及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与创伤,也认为那是倒霉蛋碰上了倒霉蛋,悲剧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其实,成千上万的酒驾醉驾交通事故,就是在自以为悲剧不会发生的时候所发生的悲剧。侥幸心理是保障安全、抵御危险的天敌,海恩法则十分雄辩地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酒驾醉驾者,或许会侥幸逃过一百次,没事;但最终逃不过第一百零一次,事故不期而至。只要有这一次,足以抹去所有侥幸逃过的得意。

教练车驾驶员王某,是否曾经酒驾醉驾侥幸逃过检查,现在不得而知。但这一次也应够他受的了,不但要被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还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即使之后王某再次取得驾照,因为有了这次酒驾前科,也可能不得再从事教练工作。作为教练车驾驶员,不但要教学员学习驾驶技术,也应当告诉学员如何安全驾驶,尤其不能酒驾醉驾,以免给他人造成生命危险。自身不正,何以正人,教练车驾驶员本身做不到遵法守法,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如何教导他人安全驾驶,如何成为称职的教练车驾驶员?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明确指出,机动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必须符合安全驾驶经历。

酒驾醉驾者,怀有侥幸心理的另一深层原因,或与交通事故中蒙受生命危险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有关。即使撞伤撞死别人,陪钱就行,自己总能保留活口。如果交通事故的结果,总是自己受伤或死亡,别人毫发无损,酒驾醉驾者还会那么抱着侥幸心理坚持驾车上路吗?所以酒驾醉驾者的深层心理或骨子里,还是缺少对他人生命足够的尊重,是对他人生命、健康和幸福的忽视。无疑,对酒驾醉驾者必须严厉惩罚。曾几何时,酒驾醉驾事故接二连三层出不穷。直至被以危险驾驶罪乃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入刑,酒驾醉驾行为才大大收敛。为了大众的安全,对于酒驾醉驾者,不但要依法入刑惩罚,还应限制驾驶机动车的权利。王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这一点非常重要。

人生只有一次,生命极其宝贵。尊重他人生命,是机动车驾驶员最起码的道德修养。机动车驾驶员的学习课程,还应当包括生命伦理学。教练车驾驶员更应当是安全驾驶的模范,更应在尊重他人生命安全方面具备坚定的认知和深厚的修养。5年后王某如果再次取得驾照,应不得再从事教练工作,不但是对王某的惩罚,更是对所有教练车驾驶员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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