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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处规范“裁量自由”

发布日期:2009-03-26 浏览数:4331

 

  本报讯 常州市运管处细化、分解《道路运输条例》中裁量空间较大的条款,从制度上规范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构筑起又一堵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这一举措,是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受不相关因素干扰,使用自由裁量权随意从重或减免处罚,罚款数额甚至出可以讨价还价实施的。市运管处日前制定并开始实施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事项》,则对《道条》规定的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进行细化和分解,凡可以量化的违法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都逐一具体量化相应的处罚款额度,体现出公平公正、综合裁量的行政处罚基本原则,以确立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预防发生违纪现象。  (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