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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出台《意见》 安排专项资金发展水运

发布日期:2010-01-18 浏览数:1282

 

每年不少于5000万元

  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在去年底出台,明确了至2020年常州航道、港口的发展目标、重点实施项目以及保障措施。

  在加快航道建设方面,意见要求2015年前完成京杭运河东、西段四改三航道整治、锡溧漕河武进段三级航道整治、芜申线溧阳段三级航道先导段整治、丹金溧漕河金坛、溧阳段三级航道整治等工程。2014年前做好德胜河三级航道整治前期工作,2015-2018年完成整治。

  意见还明确,为充分发挥水运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2010年起,市财政将依托政府投融资等平台,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与省航道建设专项资金相配套,作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