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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出租车征收燃油附加费不变

发布日期:2010-06-07 浏览数:1288

 

6月1日成品油降价

  本报讯 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解释:6月1日国家成品油价格下调,但仍符合常州市区出租车“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的启动条件。因此,6月1日零时起乘坐市区出租车,乘客在运价外仍需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

  具体解释为:我市93号成品油价格下调后,最高零售价由6.53元/升降至6.34元/升,但仍高于燃油附加费的启动点0.39元/升。另外,至今国家对出租车行业仍未出台相关财政补贴措施。另据测算分析:93号油价升、降0.1元/升,对出租车驾驶员月收入的影响为139.62元。以6月1日每升油价6.34元计,较实施燃油附加费的临界点5.37元上涨0.97元,每辆出租车的月收入减少1354.3元;启动实施燃油附加后,扣除燃油价格上涨因素,还可增收273.8元。需要说明的是,在前一段时间里,市区出租车一直在高油价状态下运营。  (金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