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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人性化 六年积案一朝消

发布日期:2011-08-16 浏览数:1056

 

  8月3日,在当事人的配合下,市公路站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将S338线灵桥下的违建房屋逐一拆除。至此,一起长达6年的违建房屋交通行政案件,通过执法人员灵活变通、充满人性化的工作方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6年前,S338常州段改造通车后,新北区春江镇灵桥村村民言洪祥、眭仲良、蒋小良等人在该线灵桥桥下,依靠桥墩违章搭建房屋并堆放物品。市公路站路政执法人员多次到村委要求其配合整治,由于双方在补偿费用上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尽管路政人员先后多次向当事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但当事人仅配合将杂物稍清理,违建房屋一直未拆除。

  今年3月,执法人员再次对灵桥下的堆积物进行集中清理,并对违建房屋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后,执法人员又每天上门,通过与村民话家常的方式,将法律法规渗透到老百姓心里,渐渐得到了村民的理解与认同。

  7月27日,执法人员对灵桥下言洪祥、眭仲良、蒋小良共246平方米违法建房进行现场勘察,并制作了交通行政案件勘验检查笔录,向当事人详细宣传、解释《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违法建房对公路桥梁的危害,最终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同和配合,将违建房屋拆除。  潘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