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协之窗

举报违法奖“减分券”不可行!

发布日期:2017-12-06 浏览数:3919

 


  前不久,浙江省台州市交警部门推出的举报违章奖励“减分券”引发争议——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实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查实后除获得微信红包奖励,视违法情形差异还能获得交通违章“减分券”,在举报人交通违法时可以抵扣。有的市民称这样可以形成一种互相制约的情况,大家都来监督交通违法的行为。但也有的市民持反对意见,认为鼓励举报的制度有失法律的尊严。还有的市民认为,“鼓励举报”是好的,但“减分券”制度还需探讨。我认为,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者奖励“减分券”,切不可行。

  设立“减分券”之初衷,应属善意。交警人手少,社会车辆多,不可能所有机动车违章现象,都能收入交警法眼。而机动车交通违章又涉及社会大众生命安全和交通秩序,必须严管。缓解这个矛盾,号召社会大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个蛮得人心且必能收效的决策。但“减分券”这劳什子,却会变相鼓励人们严以律人,宽以待己。此策直让举报者眼睛紧盯别人违章的同时,放松自我遵章守纪的神经。反正违规不打紧,有券可抵嘛。若已违规也不急,只要想法举报别人得券便OK。此即,在惩罚别人违章的路途上,收获自己违章免罚的机会。这叫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手头有券,心头沦陷。

  诚然,极少有司机故意违章害人。只是一旦有了“违章不要紧”的现实机会,形成“违章不要紧”的潜意识,遵章守纪之自律必然松弛,意识必然懈怠,手脚逐渐放纵(世界上的事情,一旦能够坏下去,就会顺势坏下去)。由此,本意为减少违章,却导致违章总量上升,南辕北辙,事与愿违。再上一个台阶思量,社会崇尚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才能建立和谐愉悦的人际关系;社会走向严以律人、宽以待己,人际关系必趋紧张凄惨,易起纠纷且无法调解。所以,引导社会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才是善行良政;引导或变相引导社会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实属愚行拙政无疑。

  其实,交通违章所侵犯和威胁的,本来就是大众生命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公众监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的本来就是公众自身的利益。所以,鼓励大众举报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压根无需“减分券”。有了微信红包奖励,便已饶有趣味,且已足够。再说,“减分券”对不开车举报者也有所不公。还真有点想不通,“减分券”是怎么出台的。让本市交通干警讨论过没?征求过市民意见没?公安部门有法制办公室,对照过上位法没?不久前央视播出《法治中国》,既是总结,也是重申,执法者要依法执法,依法定规。“减分券”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出台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值得反思。   (无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