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交通

农路管养“枣庄模式”推向全国

发布日期:2009-05-18 浏览数:3810

 

  山东省枣庄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验做法,被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向全国推广。

  按照枣庄市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该市建立了市、区(市)、乡(镇)、村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体系,明确了长期稳定的筹资渠道。各区(市)政府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均出台了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资金,明确责任,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真正达到“有钱办事、有人管事”。

  具体工作中抓好“五个落实”,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一是畅通筹资渠道,落实养护资金。该市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费用纳入地方财政支出范围,确定分级补助政策。二是健全运行机制,落实养护人员。配齐配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市、区(市)、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人由本级政府会同交通部门选任,专职工作人员从交通部门内部调剂或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以行政村为单位每3公里选配1名养路员(不足3公里的按每行政村1名选配)。三是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在建立四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管理养护人员的责任,逐路段对养路员管养的县道、乡道和村道进行界定,明确管养范围,建立档案,设立养护责任牌,明确标准和监督电话。由区(市)政府投资4000多万元,全市组建了7处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实现了养护设备集约使用。四是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考核奖惩。市政府与区(市)政府、区(市)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分别签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从行业层面层层签订责任书、合同书,逐级分解落实责任,明确管理养护的任务目标和奖惩标准。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