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驾培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启动

发布日期:2013-11-06 浏览数:3987

 

  今年5月底,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任务分工、实施步骤、相关要求共六个部分内容,《方案》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自2013年5月起至2015年12月分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全面推进、总结完善共三个阶段完成。

  《方案》要求,通过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强化教练员监管与责任追究、开展教练员全员培训和技能评比等方式,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增强教练员的安全驾驶理念和职业道德修养,最终实现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

  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首次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会议上,培养安全文明的驾驶员作为驾驶培训工作的核心目标被明确提出。启动“素质提升工程”,不仅是对驾驶培训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提升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迫切需要。

  为了将“素质提升工程”做细做实,《方案》从教练员素质提升的机制建设、提升办法以及鼓励手段等方面,均提出了详细要求。

鼓励职业化教育

  《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教练员职业化教育,将教练员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实践证明,相对于目前的教练员培训方式,经过2年至3年职业化教育培养出来的教练员,其综合素质要明显高于前者。因此,下一步,对这类教练员将在驾驶年限上予以适度放宽,以鼓励教练员职业教育的深入推进,使其成为未来培养教练员的主要方向。

  《方案》还提出要开展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引导教练员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和水平。

建立“马路杀手”倒查制

  《方案》要求强化教练员日常监管,对发生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考试舞弊等情况的教练员,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暂停其培训,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

  除了行政手段,《方案》特别强调要用市场手段约束教练员行为,广泛发动学员参与教学过程监督,建立以学员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评判机制,形成“学员选教练,学员评教练”的良性机制,并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

  《方案》还要求加强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机动车驾驶员,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各地要协助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培训过程责任倒查。

开展在职教练员全员培训

  “素质提升工程”中,在职教练员的全员培训将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予以开展。

  《方案》要求,各地要以培养教练员安全驾驶理念、职业道德修养、规范教学行为、现代教学技术应用等为主要内容,对所有教练员进行一次提升教育。对参加培训的教练员,要进行统一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教练员,要重新进行培训。

  按照要求,“素质提升工程”将持续到2015年11月,努力达到两方面效果:一方面是通过严格准入,加强监管等手段从机制建设上强化教练员素质提升的基础;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全员培训,使教练员从理念上接受当前文明安全驾车的培训理念,并在今后教学行为中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真正成为驾驶员安全行驶的“引路人”。  (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