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解读《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

发布日期:2016-04-06 浏览数:4934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决定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从1998年2月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到目前已经有将近20年的历史。在这项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目前出租车行业的众多规则。应该说,在执行过程中,这项管理办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起到了应有的效果,对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这项管理办法已经渐渐无法满足实践的要求。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出租车改革难度之大前所未有。现在,旧的管理规章已经被废止,可以想见,出租车和相关行业的发展潜力将有希望得到进一步释放。同时,旧规章废止之后,新的规章如何跟上,出租车行业又是否能建立长效机制,这依然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行政学研究室研究员贠杰,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共同就此话题做出了解读评论。

  经济之声:《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从1998年开始执行,算起来,这项规章已经有了18年的历史,很多具体的管理方法已经不太适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在,管理部门废止这项规章,您觉得这有哪些方面的意义?

  贠杰:其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出租车行业是一个涉及民生服务的行业,它的牵涉面非常广泛,所以废止出租车管理办法就可以在满足民生需求的方面迈出积极一步。其次,这个办法已经出台了将近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私家车的快速发展以及网络预订以及打车软件的发展,都为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各方面的限制条件,废除这个办法就会更好的适应经济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经济之声:之前交通运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出租车改革难度之大前所未有。明显的我们能够理解的既得利益的触动之外,这个难度还体现在哪些方面?

  贠杰:难度实际就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面临着思想解放的问题,所谓的思想解放即我们要推动这项改革,而出租车行业又是涉及民生产品的行业,涉及面很广,推进这项改革会不会造成混乱的情况,思想方面就会有一个限制。如果推进这种改革必须要有思想解放的这样一个力度。其次就是破除利益格局的问题,这是所有改革领域都要面临的问题,在这个具体的领域,可能就会面临到一些主管部门的利益格局问题,面临出租车公司的利益格局问题,甚至面临着新的出租车业态,或者出租车司机的既得利益格局问题。

  经济之声:废止了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之后,接下来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就是衔接的问题,关键我们现在需不需要有一个新的规章来填补这个空白,怎么建立一种长效的机制?

  贠杰:现在废除了旧的办法,怎么来规范市场的发展,如果我们现在建立一套新的运作机制,那么规范有序和有效是我们的目标,如果没有新的规章制度,很多出现的问题就很难对其进行归置,这是一种途径。另外一种途径是,我们把这个责任交给市场,通过市场的竞争来解决问题,同时要建立市场的中介组织,通过市场中介来规范市场的发展,把政府原先承担的这种职能逐步转移过去。另外也可以把这两种途径相互结合起来,也即在市场中介和社会中介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政府应该发挥一定的作用。在新的规章制度的方面,可以考虑一些地方已经在做的积极改革的探索。比如浙江义乌等地方提前做了一些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可以把这些好的经验加以提炼,加以总结运用到新的规章制度方面。同时进一步激发市场获利来满足社会的需求,还要加强政府的事中、事后的监管,这样有可能才会建立起出租车行业的长效机制。

  经济之声:每个时代都有对应时代特点的一些管理办法和制度,它在当时肯定都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可能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再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了,而现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式退出市场的舞台,它是不是就能够激活整个出租车行业当中的各个要素?

  石磊:能否激活这个行业的各种要素固然与管理办法的这个休止有关,但不完全取决于这一个管理办法,还涉及到其他的种种因素。首先就是我们能不能形成一个比原有出租车行业的体制更好的体制,我们必须很快研究一个比旧的办法效率更高、更公平的机制,不是说旧的没有了,我们就从此不要管理了。

  经济之声:现在大家热议的一个焦点也就在像滴滴快滴这样一些互联网租车公司和传统的出租车公司之间的竞争,这是不是一种更好的体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重点说到了共享经济。

  石磊:市场上任何一个产品和服务领域当中,包括制度性的因素,只有一种供给的时候,它一定是没有效率的,因为它肯定会垄断,而且需求非常强烈。一个普遍化的社会服务给一个唯一的体制,一种经营模式去运营,其他的想进入进入不了,因为它存在一个严格的行业管制。在滴滴快车诞生以后,一些其他类似的期待性的经营方式出来以后,虽然也带来了原有出租行业和新型业态之间的分歧,但总体上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给了它更多的肯定与关注。但如果存在这个矛盾,就看如何用现代管理办法,能保持这个行业当中原有的出租车行业比如更多人参与积极性,否则这个大众化的服务,如果供给严重不足,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仅仅有现有的单一的这种业态也不行,所以传统的跟现代的现有方式如果同时并存,这里面就需要有一个保持每种业态都能够稳定运行,且不损害任何一方的运行机制。

  经济之声:所以接下来我们会看到越来越多的简政放权,把一些交还给市场的还给市场做决定?

  石磊:比如上海的大众出租,这是一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它有国有控股的一个上市公司,事实上背后是地方政府在管这个行业,这个行业这些年来客观地说起了很好的作用,而且这个企业从交税和增加就业、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等都做了非常大的贡献。但是毕竟随着社会的发展,仅仅有这一种方式会带来诸多矛盾,第一个矛盾就是,出租行业里面抱怨比较多的所谓份子钱的问题,这个收费客观上到底是高还是低,各方面意见说法不一,但是总体上我感觉是高了。如果没有一个新的业态替代它,这个垄断的格局一定会打不破,再抱怨也没有用。第二个问题在于,将来这个国有企业背后的政府是否一定要拥有这样的一个行业严格的监督、管理、考核,这可能管得太多了,虽然它是普遍化的社会服务行业,但其他业态的也可以进入。我们可以降低门槛,但是降低门槛不等于放松管理,也即政府退出这样一种直接管理、直接经营的体制以后政府该干点什么,这是我们在未来新的管理规章里要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