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新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解读

发布日期:2016-05-06 浏览数:5238

 


  3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新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简称《规定》)。依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根据道路运输行业对运营车辆技术管理需求的变化,对车辆维护制度进行重点 改革,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经营者可以自行确定维护周期,自觉组织实施车辆维护,重新划分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调整客 车、危货运输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周期和频次。


  如果《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意味着要破解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中的问题,尤其是长期被诟病的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乱象。


  改革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制度


  1990年,原交通部颁布了《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 定》(交通部1990年部令第13号,简称“13号令”),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基本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确定,经营者不能自主决定。


  对此,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在解读《规定》时指出,“13号令”对于企业主体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界定不清,交通主管部门对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往往越俎代庖。


  本次修订,对我国运营车辆维护制度进行重大调整,将过去的车辆维护周期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的硬性 规定,改为由经营者依据国家有关汽车维护标准、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 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最大限度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将车辆技术状况保持的责任落到实处。


  取消二级维护为运输企业减负


  《规定》提出,取消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经营者不需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备案。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处长战榆林一直力推取消运输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他在很多场合呼吁应尽 快改革运营车辆维修制度。战榆林告诉记者,《规定》中提出改革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保养制度。以前由行政部门强制要求,年度审核时要看保养单,现在运输车辆的 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而且企业对车辆的使用强度不同,政府部门就不再做强制要求,由企业自行承担,这对运输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包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都会带 来更大帮助。


  据了解,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保养,指的是车辆在每一季度要到交通运管部门指定的汽车修理厂进行车辆定期强制 保养。不论是否达到进行二级维护保养的必要,都要强制进行保养。否则如果在路上查获,轻则罚款,重则扣车。如果车辆没有跑运输、处于停驶状态到了三个月, 也要进行二级维护保养。


  中铁物流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维志说,如果《规定》实施,运输企业能获得直接的利益就是降低运营成本。他们公司有上千辆运输车,如果这些运输车辆不再做二级维护强制保养,一辆车一年中几次维修保养收费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一年算下来就可以节省几十万到上百万元的支出。


  “两客一危”重点管理运输车辆分类管理


  《规定》改变了原有的车辆分类原则,将“两客一危”(“两客”指单次运营里程超过800公里的客运车辆和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一危”指危险品运输车辆。)列为管理重点,加严了车辆综合性能检验周期和频次。


  《规定》提出,今后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其他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 行1次检测和评定。而且要求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据介绍,《规定》取消了对半挂车的综合性能检测,为了推进甩挂运输发展,用于甩挂的半挂车不再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只要有公安部门的安全技术检验,就可以作为配发证件资质的依据,这使半挂车在运输方面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从事甩挂运输的运输企业 反映,国家近些年一直在推广这种高效运输方式,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制度性障碍,其中的一个障碍就是挂车检测次数多。(专汽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