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调研

简政放权 创新监管 优化服务——关于常州市交通运输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调查

发布日期:2017-11-20 浏览数:5915

 

2017年第3

(总第64期)

20171115

简政放权 创新监管 优化服务

——关于常州市交通运输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调查

常州市交通运输与物流协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实施“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优化审批,发挥“互联网+”的优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为民便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放而不乱。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瞄准办事企业和群众难点改进审批和管理方式,有效激发了运输市场竞争活力、行业发展动力,让群众从改革中有了更多获得感,同时也助推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为深入了解和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我协会历时六个月,先后走访26个部门和企业,发放127份调查问卷,召开12次座谈会,对其现状和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通运输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推行简政放权,审批效率明显提升

2013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取消下放调整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共24项;其中对应取消1项,按国务院要求取消(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4项,省级取消的2项;另外省政府下放的16项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及1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主动做好与上级的衔接工作,所有事项全部承接到位,做到了该取消的都取消,上级下放的能接得住,管得好。

交通运输部门注重简化审批流程,科学编制内、外部运行流程,把握权力运行尺度,明确各岗位职责,优化、细化运行路径。在优化审批流程上,将许可流程从“六个”以上环节统一简化为“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四个主要环节,审批时限缩短30%以上(其中道路危险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缩短50%),提高了行政效率。

深入开展权力事项评估,清理一批规范性文件。根据不该管、管不好、市场能够自我调节、行业能够自律管理等原则,全面梳理评估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事项,全面清理1990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共计126个,其中拟废止56个,拟修改13个,宣布失效30个,继续有效27个,同时形成简政放权建议60条。

简政的同时也起到减负的成效。2016年来,因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减少收费7070万元;因取消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等而减少收费2114万元;因取消港口货物港务费而减少收费2180万元。2017年起,航道过闸费降低20%,截止10月底减负2360万元。

(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交通运输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放管结合,推进执法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活动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防止“一放了之”,出现市场混乱,在改革中,注重放管结合,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分门别类针对性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一是对取消的审批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逐步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及相应监管措施,采取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办法,保证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练员资格认定审批事项的取消,市运管处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会同常交协驾专委对所有持省厅运管局核发的《教练员证》的在岗教练员,统一换发《服务证》,并开展一年一度的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教练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做好教练员队伍的后续监管工作。二是对下放的审批事项,相关承接审批部门根据原审批部门制定下发的管理方法,在其指导下,严格按照统一的许可标准,规范的审批流程,做好宣传、承接及审批工作,并及时对业务办理系统许可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整,防止出现管理脱节。三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交通运输局着重在理清监管思路、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完善信用监督体系、探索社会化监管机制、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运输局与市信用办进行信用信息互通,定期登记“双公示”表格,将本市行政违法的企业、个人信息进行上报,形成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联动机制。四是对行业自律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与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委托协会开展快客、快修品牌认证和客货运等人员岗前及安全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对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的监督作用,促进行业有序经营、规范服务。

(三)优化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今年3月份,常州运管多次与公安车管所、治安大队协商,三部门建立业务交流QQ、微信群,各方设专人直接通过网络传递数据信息。驾驶员在运管窗口提交驾驶证后,等候510分钟,工作人员即可从公安内网得到查询结果,显示“正常”立即受理,所有证明材料均由窗口人员代办。家住溧阳的钱国强来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中心,不到10分钟就办成一张巡游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他感慨地说到“没想到办得这么顺,本来准备去车管所、治安大队开证明,一趟肯定办不成的,想想要从溧阳过来得花多少时间!”

据统计,运管窗口每年办理考试发证、补证换证、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等业务3万余起,其中新办客货运、危货、出租等类别的从业人员达6000余人。为了方便驾驶员换证,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6月份,常州运管从业窗口全体工作人员还利用双休日赴金坛,为600多名出租车驾驶员换发IC卡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要求,积极降低运输成本,服务和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从2016年以来在危运罐装车辆检测费降低48%,危运车辆切断阀改装每台车减少开支3000元,驾培取消不合理收费等方面共为企业减负1206万。收费降低,服务不打折,让企业和群众从改革中有了更多获得感,从而提高了满意度。

近年来,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便民服务方面的优势,完成了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三级联网系统市级系统建设,实现了交通运输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及本级政府“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权力运行系统间的数据共享。积极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完成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并投入试运行,部分实现许可事项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公示。目前正在大力推广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的发展方向,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便民。

二、交通运输推进“放管服”改革存在的问题

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以来,虽然在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坚持放到位而不越位、放权而不放责、简政而不减效,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使“放管服”改革见到了初步成效,但是通过走访和调研,我们认为还存在以下不可忽视的问题:

    ()简政放权后续效应逐步显现

随着“放管服”改革进程的推进和简政放权力度加大,交通运输部一半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将要被取消或下放。随之设区的市交通部门行政审批任务加重(现省下放16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势必也增加了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压力。据金坛等辖市区交通部门反映,随着新规“先照后证”出台,催生了大量的市场主体,导致大量的企业扎堆办理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基层监管部门后续监管的压力,对运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放管服”改革不仅大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还吸引了更多投资者从事运输行业,加快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交通工具逐年增多,源头管理难度加大,行政管理部门及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编配与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匹配(辖市区交通运输局法规、安全、行业管理一个科室管),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状。

    (二)基层行业监管难度不断加大

    “两客一危”动态监管难度更大,如无证运营的“厂包车”监管就很难,此类业务经营属于包车客运经营,按规定经营人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需办理《道路运输证》,但从调查情况看,全市现仍有一些经营人和车辆在无证经营。经营人没有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车辆相对比较陈旧且大多是19座的旧中型客车(中巴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在对无证车辆查处过程中,有驾驶员冲卡、急调头等现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有的经营人被查处后,继续违法经营,一直没有很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类似的情况还有“治超”、“打黑”(非法从事客运及出租网约车营运)等监管任务也十分艰巨。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等运输违规行为,交通、公安部门经常联手行动,但仍感压力很大。

   无证从事汽车涂漆业务的“烤漆房”整治难(属于三类专项修理)。据调查此类“烤漆房”全市城区有近300多家,大多是路边小店面房,设备简单、场地狭小、没有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没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按规定不能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上门调查处理过程中,经常发生有些违章经营人对执法人员不予理睬,离开现场,甚至锁门等不配合现象,致使调查处理无法正常进行。有些违法经营人被查处后,继续违法经营,至今没有找到有效根治的良方。其原因虽然从事汽车涂漆业务的“烤漆房”不大,但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如:工商、公安、交通、环保、城管),单靠交通一家查处很难奏效。

(三)行政服务效能有提升空间

现在交通运输多项行政审批,还是停留在窗口接受报批资料后,分发到各相关部门,经过规定时限审核批准后,窗口办理发证。虽然办理时限缩短了,服务效率也提升了,但与优化审批流程,推广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其原因:一是上下沟通、部门衔接、系统内各行业信息沟通、互联共享的“一张网”还没完善;二是与之相适应的人员配置、职能划分、科学完整的配套体制还没形成;三是相应的管理规章还有待完善。

三、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体制建设、坚持权责一致

根据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的要求,加快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并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等整体衔接,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厘清、合理划分职责关系与职权边界,实现行政职能由局机关承担,并由公益性事业单位辅助支持,行政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按以上改革方向,行政审批将进一步下放、简化,基层事中、事后监管任务需进一步强化。我们判断,以后交通行政管理工作将向“审、管”分离方向发展,行业管理模式将由过去“重入门、广监管”向“简审批、重监管”方向转化,工作重心将向一线监管倾斜。因此建议:一是要根据工作职能调整科学核定交通部门行政编制人员。随着高速公路,省、市、县、镇级公路及高等级航道和港口码头的快速发展,加之客运、物流等运输市场的不断壮大,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市及辖市区交通部门均感人手不足,都有从下辖公路、运管、航道、海事部门借调人员的情况,随着公路、航道、运管、海事等部门的撤销,原来委托“三处一局”的事都落到了交通行政部门肩上,所以只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力量,才能保证交通运输部门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实。二是要选配足够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参与市集中行政审批工作,以适应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要求。三是要组建好事中、事后监管队伍。建议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执法局,辖市区成立相应的执法机构,考虑到交通运输监管与公安部门的道路交通监管密切相关,交通综合执法机构都应由交通、公安人员联合组建,共同执法。要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执法职能,提高执法效率,不要再分运政、路政、航政等,行政执法人员统一颁发“交通运输执法证”,实行一证管理。随着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辖市区及基层交通部门监管任务随之增大,没有退路,各级政府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绝不能层层往下甩包袱,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

(二)加快法律法规的立、改、废

近年来简政放权成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主旋律,如果法律法规不作与时俱进的修订,便意味着原有的权力所属和责任定位没有变,没有依据的不敢放,也不敢接,导致简政放权于法无据。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了审批门槛、简化了程序流程、提高了行政效能,在许多做法上会超越现原有法律法规规定,但面对原有法律法规,审批部门和工作人员担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心存顾忌。目前交通运输的执法主体资格较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政权力事项实施主体将发生变化,建议对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修改,统一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有据可依。

(三)实施综合执法、推进智慧交通

除建好一支由交通运输和公安人员参加的综合执法队伍外,要完善执法管理,下移执法重心,整合执法队伍,统筹利用执法资源,创新综合执法机制,拓展综合执法领域。对像无证从事汽车涂漆业务“烤漆房”等类别的监管,可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公安、交通、工商、环保、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对“两客一危”、“治超”、“打黑”等的监管,除重点抓好源头一线的现场监管外,可在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及主要路段、主要道口设置监控探头,并尽可能的利用公安交警、治安的监控手段,监控资源共享,推行现场执法和智能监管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还可以制定对提供线索、协助监管的群众实施奖励的政策,营造齐抓共管的长效综合监管氛围。

(四)着力简政放权、优化行政服务

一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调查中群众要求普货(企业和群众自购自用的货运车辆)及机动车维修要逐步取消行政许可,可通过市场主体或委托社团组织以行业自律办法进行管理。从业资格证的变更、补证、换发、继续教育业务的办理目前集中在市级,金坛、溧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十分不便,建议在金坛、溧阳直接设点办理。二要建好交通运输部门上下、横向沟通,并与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联通的“一张网”,为网上审批和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打好基础;三要优化审批流程,积极配合行政审批中心,推行进“一个门”全部办,到“一个窗”全程办,上“一张网”不见面办,“一枚印章管审批”。另外,要在降本减负上扎扎实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

送: 中交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协,市委办公室、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市编办、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城管局,市交巡警支队,交协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相关城市交通运输协会